安仁县强化四个监督提升不捕不诉案件质量
红网
 
07-29 09:22

红网安仁7月28日讯(通讯员 陈坚)“检察院全方位、多层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成就了不捕不诉案件准确率两个100%,不但提升了不捕不诉案件质量,更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日前,湖南省安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后,这样评价该县检察院不捕不诉案件。

近年来,安仁县检察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在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实体法、程序法的同时,注重通过多途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不捕不诉案件质量。

探索案件公开听证,接受司法同行监督

在办理不捕不诉案件中,探索公开审查案件的范围,参与公开审查的人员,公开审查的方式和公开审查的程序。安仁县检察院今年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王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和周某故意伤害案时,就是否有逮捕必要,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进行审查,听取并采纳了案件侦查人员、律师、当事人等人的意见,对案件作出了不捕决定。

坚持案件特定审查,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安仁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执法工作的监督,自觉把重大的不捕不诉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的办案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行使监督评议权。

纳入案件回访范围,接受涉案当事人监督

安仁县检察院在坚持不捕不诉案件“一案三卡”制度的同时,还硬性规定对所有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回访。近来来,共回访案件45件68人。通过对涉案当事人和涉案社区、单位回访,能及时反馈执法办案信息,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办案部门整改,倒逼司法规范。

推进案件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安仁县检察院拓展检务公开的途径,在最高检推行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公开不捕不诉案件的相关信息和法律文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到目前为止,已公开案件信息92个,公开法律文书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