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7月28日讯袁飞与袁尔甲因犯罪多次入狱,但出狱后并未踏上正途。今年2月至3月间,两人合伙在株洲、醴陵两地飞车抢夺9起,抢夺财物价值2万余元。记者昨从荷塘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一审判决两人分别获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以1万元罚金。
袁飞和袁尔甲有很多共同点:都是株洲本地人,都过了而立之年,都是初中学历,都无正式工作,都因犯盗窃、抢夺等罪四“进宫”。
这样的两个人凑到一起后,开始了几近疯狂的飞车抢夺:今年2月至3月,袁飞驾驶一辆无牌男式摩托车,袁尔甲负责动手,两人先后窜至株洲市区、醴陵市等地实施飞车抢夺。
据两人交代,一般是入夜后,他们驾驶摩托在市区各处穿梭,若在僻静街巷发现独行的女性,就进行飞车夺包。得手之后,两人将现金平分,并把手机等值钱财物拿去销赃变现。从2月1日首次作案,到3月28日落网,两人在近2个月的时间作案9次,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
荷塘区法院一审认为,袁飞和袁尔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已构成抢夺罪,且两人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由于两人系累犯,袁飞和袁尔甲分别被荷塘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