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桃江站7月27日讯 桃江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2014年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近日,桃江县工商局发布公告,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将695家未公示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有434家也未公示2013年度年报的企业。
按照《条例》,如果企业因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满3年的,将被载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异常企业和严重违法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将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动惩戒。
桃江县工商部门提醒,被列入该名录的企业仍有补救措施:在到县工商局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后,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