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城步站7月27日讯 (通讯员段才国 肖明菊)7月24日,从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获悉,为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的顺利实施,该县财政、发改、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征收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筹资收缴工作。
会议明确,做好国企奖励金筹资收缴工作是人民政府赋予财政、卫生计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财政(非税)部门负责国企奖励金筹资和代收代付工作,牵头组织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联合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国企申报的奖励对象人数、应抵扣金额、应缴纳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企业奖励对象参保层级汇总报送企业申报奖励人数和金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保国企奖励金发放。国企奖励金筹资由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按属地原则根据本单位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5000元的标准及企业所属人员参保层级一次性缴纳至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
据悉,城步2015年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人数为453人,财政应征收的奖励金为2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