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7月27日讯(通讯员 曹琴艳 张毅)日前,随着湖南省首批政府债券的正式发行,郴州市首批政府存量债务成功置换14.07亿元,其中置换市本级政府债务2.06亿元。
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是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形成的,以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债务,只是债务形式发生变化,不会增加债务余额。由于政府债券利率较低,通过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债务,可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政府债务利息成本,延长政府债务期限,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此次置换政府债务的债券资金原则上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止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并严格逐笔对应到政府存量债务项目。
目前,郴州市第二批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债务工作也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