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小车反光镜刮伤老人致其死亡 司机逃逸
株洲晚报
 
07-26 14:31

株洲晚报7月26日报道 前日下午3点多,天下着雨,87岁刘爷爷在荷塘区红小路被路过的小车刮到,小车车主没停车反而踩油门加速,刘爷爷狠狠地摔在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反光镜碰到老人

车主不停车反而加油门跑了

昨日,记者跟随刘爷爷的女婿陈先生来到事发现场。目击者丁女士说,当时她在店里坐着,听到“啪”的一声,她赶紧站起来看。“老人被一辆车的右反光镜刮到,以为他会停下来,谁知一踩油门走了。”

丁女士说,路本来就窄,当时路的另一边停满了小车,老人过去时被挤到,如果车子停下来,老人根本不会倒。

老人摔倒后,鲜血瞬间流满马路,路人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对面诊所的医生也赶过来施救止血,然而,老人在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丁女士说,慌乱之中她并没有看到车牌号码,倒是当时坐在马路边上的老公速记了号码,当即写在店里的杂志封面上,由于车速过快,前面两位并未记全。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先生说,岳父家住晏家湾,之前一直在一个相熟师傅那剪头发,岳父习惯了他的手艺。后来师傅将店搬到红小路,岳父就跟随到了红小路剪头发。

陈先生说,平时岳父都是带着岳母和有点智障的小姑子一同前来,这一次不晓得怎么一个人,就遭遇了不幸。

记者在现场看到,老人所走的红小路只有一侧有人行道,人要从红小路往红旗路走,只能沿着墙根走,来往车辆多,稍不小心就会发生碰撞。

经医院检查,老人是后脑勺着地导致颅内动脉破裂大出血,上身右侧和右脚骨折。目前,荷塘区交警大队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按照《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