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蔬菜批发商获刑1年
长沙晚报
 
07-26 09:03

长沙晚报7月26日讯 在法院的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10起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2010年9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宏军诉李如意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李如意赔偿原告赵宏军8万余元。不过,该案审结后,李如意一直未赔偿到位。之后,法院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并对其司法拘留,但李如意仍不配合执行。法院曾两次到李如意家中共搜出现金2万余元,但余款5万余元,李如意始终没有给付。

2013年,法院收到消息,做蔬菜生意的李如意会到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进货,便准备去扣押其货车。收到消息的李如意匆忙赶来,趁大家不注意爬上货车车顶,还大声说要从车上跳下去,把头栽到地上。为了安全考虑,执行人员没有强制拉他下来。近日,李如意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金旺廷介绍,自去年11月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397起、429人。(记者 黎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