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7月24日讯(分站记者 黄俊北 通讯员 唐桂姣)7月23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了利用微信诱惑他人、随后敲诈勒索钱财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及朱某某。
2014年6月,郴州市嘉禾县人彭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有缘人”的女性网友朱某某,二人聊得很投机,朱某某的男朋友廖某某发现后,两人商定以发生性关系为耳约彭某某上钩,后廖某某利用朱某某的手机与彭某某进行微信聊天,并约定到蓝山县新圩镇某酒店开房,朱某某与彭某某见面后,朱某某借故要走,于是彭某某用车搭乘朱某某边走边聊,两人又转到其他地方,廖某某和朱某某预先约定的好戏随即上演,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带了五个男的将彭某某截获就打,边打边质问彭某某为什么强奸廖某某的老婆,然后要求出钱赎人,最后彭某某被迫叫家里的人送来现金17700才了事。事发后,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及朱某某等人很快被抓获。但敲诈勒索来的钱财早已瓜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