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通报10起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宁远县纪委
 
07-22 17:24

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效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宁远县纪委近日通报了10起村(社区)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1、桐山街道办大仲地村原党支部委员欧昌红替人了难案

2014年8月27日,时任大仲地村村支部委员欧昌红,纠集社会人员十余人,手持钢管、砍刀等凶器,替人了难,致人轻伤。2014年9月18日,被公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刑事立案,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5年3月16日,桐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免去欧昌红党支部委员职务,并立案调查。

2、太平镇老白土村原党支部书记房兴富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滥用职权案

2002年至2015年4月,房兴富任老白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构村民房某危房改造事实,贪污危房改造资金6000元;2013年-2014年,在办理农村低保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在没有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擅自将15户22名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村民纳入保障范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015年4月,经太平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房兴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立案调查。

3、天堂镇曹家滩村原村主任罗友贵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案

2010年,时任曹家滩村村主任罗友贵,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领和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隐瞒截留村民罗某的危房改造资金3400元据为己有;2012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罗友贵,伙同原村会计田友成,隐瞒截留田某的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两人私分,其中罗友贵本人分得1000元。2015年5月15日,天堂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罗友贵党支部委员职务,并立案调查。

4、天堂镇曹家滩村原村主任田友旺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案

2012年,时任曹家滩村村主任田友旺(2014年6月任该村综治专干),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领和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隐瞒截留田某的危房改造资金6000元据为己有。2015年5月15日,天堂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村综治专干职务,并立案调查。

5、舜陵办事处良坪村原村主任彭满生、村维稳专干彭成顺非法买卖土地案

2009年,时任良坪村村主任彭满生与村维稳专干彭成顺,违反国土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将良坪村马草坪自然村预留的宅基地823.7平方米卖给他人。2014年10月16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彭满生、彭成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舜陵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免去彭成顺维稳专干职务,依程序罢免彭满生村主任职务。

6、水市镇周家山村原支部书记林荣万受贿案

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周家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林荣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本村村民林某等4名计划生育对象违法超生的小孩办理户口,收受贿赂共计9600元。2015年6月19日,水市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林荣万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立案调查。

7、桐木漯乡小源村原会计李友宝受贿案

2012年,时任小源村村会计李友宝,在为村民李某办理危房改造资金申领及发放过程中,向李某索要“跑路费”2000元。2015年1月9日,桐木漯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友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依程序免去李友宝村会计职务。

8、太平镇上谢家村原支部书记谢金生违规收费案

2014年,谢金生任上谢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两委违规向低保对象按20/户元的标准,收取低保户费用共计1380元,用于复印资料开支。2015年1月19日,太平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谢金生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9、仁和镇高家村原村主任卜进辉侵犯公私财物案

2004年,时任高家村村主任的卜进辉,与他人合伙承包本村集体林地62.5亩,在享受完应当补偿给自己的退耕还林款后,还违规将应该补偿给村民的延长期补助资金共计23750元据为己有后私分,卜进辉本人分得13457.5元。2015年6月5日,仁和镇党委研究,决定依程序罢免卜进辉高家村村主任职务,并立案调查。

10、仁和镇岩口洞村原村主任陈田旺赌博案

2014年12月9日20时许,时任岩洞口村村主任的陈田万在仁和镇陈普全村一村民家中,以玩“三公”“大吃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处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5年4月15日,仁和镇党委研究,决定依程序罢免陈田旺村主任职务,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