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人民医院“三严”规范职工婚丧喜庆
红网怀化站
 
07-22 17:16

红网怀化站7月22日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医院根据《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精神,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胡大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医院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将“三严”规范职工婚丧喜庆工作正式提上议程。

执行“规定”重在“三严”:一是严格教育管理。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坚持节俭从简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文明新风,自觉抵制各种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二是严格报备制度。规定凡家庭相关人员结婚或去世,无论是否由本人操办,都必须向院党委报告;操办婚礼的,事前10个工作日填报《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操办丧事的,事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须向县纪委报告。院相应管理部门收到婚丧事宜报告后要及时审核登记,建立工作台账。三是严肃监督处理。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婚丧事宜报告制度的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拟办婚丧事宜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及时制止;同时组织对《规定》知晓情况、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

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举报电话:0745-4224757、4229612。

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并按《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沅陵县人民医院“三严”规范职工婚丧喜庆,旨在弘扬三严三实修身律己精神,从我做起,倡导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