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张富云等11名被告涉毒案
红网湘西站
 
07-22 15:59

红网湘西站7月22日讯(通讯员 章雪)今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保靖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富云等11名被告人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至5月,被告人张富云因为赌博欠账伙同被告人龚兴全共同运输、贩卖冰毒两次共计1440.17克;被告人向元勇帮助张富云贩卖冰毒410克;被告人罗振华、黄文君共同运输冰毒148.58克;被告人向仁发从张富云处购买冰毒1210克,其中向仁发直接贩卖冰毒20克,通过被告人彭利华贩卖冰毒50克,通过被告人肖雄贩卖冰毒10克,通过彭利华、肖雄共同贩卖冰毒40克;被告人石成规贩卖冰毒15.2克,其中与被告人龙玉竹共同贩卖冰毒一次0.5克,非法持有毒品104.8克;被告人吴嗣贩卖冰毒6克,非法持有冰毒15克。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张富云、龚兴全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向元勇、向仁发、彭利华、肖雄、龙玉竹的刑事责任;以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罗振华、黄文君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石成规、吴嗣的刑事责任。

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