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对全员进行集中培训。
检察官给看守所内的犯罪未成年人过生日。
一,二,三,四,迈进省级文明
记省级文明单位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湘潭日报7月21日讯(记者 冯叶 通讯员 杨建兴)日前,从省文明办传来好消息,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多家单位中脱颖而出,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这份殊荣的背后,是全体检察官的心血付出和正义坚守,是检察院硬实力的支撑和软服务的加持。
我们对市检察院进行深入采访发现,该院迈进省文明单位行列,得益于四个数字:一,二,三,四。这四个数既是成果的展现,也是前行的口号。
明确“一把手” 带出专业队伍
一个城市文明与否,一个单位文明与否,终究要反映在身在其中的“人”文明与否。抓文明创建工作,市检察院把第一环放在了“人”的身上。
市检察院把文明单位创建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履行“一把手”责任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把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形成全方位部署、全员参与的文明创建大格局。
“一把手”负责制,带出了一流的检察队伍。近几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共有28个集体、53名个人受到上级机关表彰,其中省级以上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3名;严格车辆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实行光盘行动,近年来共节约各项经费400多万元。
强化二责任 共建社会文明
市检察院在做好自身文明建设的同时,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活动之中,结合检察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强化文明共建的社会责任。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依托职务犯罪预防职能,逐步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奖惩机制,将行贿档案查询引入医疗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村级换届选举等领域。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提供查询服务3798次,涉及5597家单位和10740名个人,5家单位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投标入围资格,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积极参与共建美丽乡村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先后选派5名优秀干警到湘潭县乌石镇、高新区板塘街道、岳塘区易家湾镇、双马镇和雨湖区护潭乡以挂职锻炼和长期驻村帮扶的形式,先后帮助解决道路修建、水利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500余万元。该院先后被湘潭市委评为“百村示范工程”先进后盾单位,一名干警被评为“优秀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拓宽三服务 延伸工作职能
市检察院坚持将检察工作融入促进湘潭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注重延伸检察职能触角,不断拓宽管理和服务渠道。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立体化。市检察院向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派驻检察工作组;在全省率先设置工业园区检察室,为政府分忧解难,赢得群众好评。
二是帮扶困难群众常态化。近年来,该院干警先后走访企事业单位、部门62家,走访乡镇、街道17个,社村30余个,走访群众506户1123人,召开各类座谈会、法律讲课等12场次6547人,与130多户困难家庭建立了交友帮扶关系,为困难职工和贫困群众等捐助资金100余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60多个,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干警积极投入志愿服务,注册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138人,成立了青年志愿服务队、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工作室等,推行志愿服务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该院年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20余次,干警参与率达100%。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结合志愿者活动,探索建立的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和帮教社会化”机制,2014年10月23日被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小组立项。
创新四模式 助推检察业务
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过程中,市检察院之所以能从多家单位脱颖而出,靠的是“硬实力”——优秀的检察业务。该院打造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亮点工作,形成了检务公开模式、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出庭的“湘潭模式”、案件集中管理的“雨湖模式”和监外执行监督的“楠竹山监管模式”4项主要创新模式和其他新的工作方法。其中检务公开、社区大讲堂、案件集中管理、简易程序公诉出庭机制连续4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精品项目”,简易程序公诉出庭机制入选湖南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事件”。
凭借这些亮点模式,检察业务拔得头筹。首先,检察官们把第一剑挥向了严重暴力性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2011年以来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203件792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025件9635人,摧毁了以欧建、王永中、李湘铭、张立新为首的重特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其次,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涉农惠民等专项惩治活动,2011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87件221人,其中厅级要案2人,县处级要案16人,大案141件,得到市委的肯定,2013年市检察院反贪局被湘潭市人民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再次,市检察院坚持把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超期羁押列为重点,加强对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2011年以来共立案监督63件,追捕犯罪嫌疑人463人,追诉被告人422人;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自2004年至今,连续四届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然而,这些成绩和荣耀并未让他们止步。一,二,三,四……前行的口号已经响起,检察官们又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全国文明单位挺进。
单位简介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多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忠诚履职,在打黑除恶、惩贪反腐、队伍建设、群众工作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执法质量名列全省前列;文明创建、业务竞赛成效显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创新项目”、“优案”、“优稿”评选位居前茅。
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队伍中涌现出“全国十七大党代表”、“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中国优秀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湖南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等一大批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