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1县2镇列入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
红网衡阳站
 
07-22 09:00

红网衡阳站讯 (特约记者 袁永存)7月21日,根据《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衡阳市的祁东县、衡南县三塘镇、南岳区南岳镇将作为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

20日,经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正式印发。5个地级市(城市群)、15个县市区(新城)、28个建制镇,将获得资金重点倾斜,并被赋予不少先行先试政策。

据悉,此次试点的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5-2017年,试点地区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第二阶段:2018-2020年,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制定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省政府同意后,每年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信贷资金重点向试点地区倾斜,中央代省政府发行的地方债重点投向试点地区。省政府积极支持试点地区发行企业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如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垃圾处理、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专项资金将向试点地区倾斜。

《方案》强调,湖南省赋予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政策,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国家和省涉及城镇化的改革措施,优先安排在试点地区推行。试点地区享受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试点示范的权利,如低碳生态试点城镇和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住宅产业化等试点。湖南省开展的各类专项试点优先安排在试点地区。赋予试点地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整合新型城镇化相关资金的权力。

《方案》要求,试点地区既要抓好改革创新,又要抓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尤其是事关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土地、户籍、投融资、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以及事关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两供两治”、“两房两相”等方面的设施建设,要大胆突破和强力推进,抓出实效。试点地区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和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新方法和新举措。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试点地区进行检查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内容,以点带面,及时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对试点地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评估。对没有完成试点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附: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名单

(1)试点地级市(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岳阳市、常徳市、怀化市。

(2)试点县市区(新城):望城区、攸县、湘乡市、华容县、祁东县、津澧新城、资兴市、桂东县、邵东县、沅江市、沅陵县、祁阳县、涟源市、慈利县、吉首市。

(3)试点建制镇:岳麓区莲花镇、浏阳市中和镇、醴陵市白兔潭镇、湘潭县花石镇、平江县长寿镇、临湘市羊楼司镇、衡南县三塘镇、南岳区南岳镇、桂阳县流峰镇、汝城县热水镇、宜章县梅田镇、赫山区沧水铺镇、安化县梅城镇、冷水江市禾青镇、新化县温塘镇、临澧县合口镇、安乡县黄山头镇、邵阳县下花桥镇、洞口县高沙镇、宁远县柏家坪镇、江永县回龙圩镇、江华县水口镇、辰溪县黄溪口镇、通道县县溪镇、武陵源区天子山镇、永定区教字垭镇、龙山县里耶镇、泸溪县浦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