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阳站7月21日讯 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全国首次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于7月1日基本结束。截至6月30日,资阳区2013年、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均超八成。201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5.21%,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为85.74%;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5.40%,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为87.8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97.23%。
企业信息公示是工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共治格局的基础。下阶段,资阳工商分局将对逾期未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社会公众可通过该系统查询。进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受到一系列限制——政府部门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获取荣誉称号等会受到限制和约束;企业也会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贷款等业务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