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20余名群众把同升司法所办公室挤得水泄不通。他们个个情绪激动,你一言我一语:“老板跑路了,物业公司不给钱,两个多月的血汗钱我们拿不到啊! 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找政府来帮我们老百姓了。”同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极力安抚当事人激动情绪,并向推选的代表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湖南都市频道记者接到群众举报,也闻讯赶来,参与了此次调解。
经了解,长沙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长沙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保洁承包合同,到期后,21名保洁员两个多月的工资共计七万余元未按期支付。保洁公司负责人曹某避而未见,几番推拖,物业公司就解除承包合同一事联系保洁公司未果,21名保洁员在向保洁公司曹某讨要工资未果的情况下向他们的用工单位物业公司讨要工资。物业公司以与保洁员不存在合同关系拒绝支付。
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和综合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判断这是一起劳务派遣用工引起的拖欠民工工资纠纷,当劳务派遣工权利受到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该是共同当事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调解员决定从辩法析理入手,着力调解此案。一方面向从法律角度耐心地为当事人分析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关系,讲明劳务派遣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该纠纷的支付主体,给保洁员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方面与用工单位谈话,向用工单位释明劳动法律法规对用工单位权责的规定,说明其应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法律依据,从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深入地向其说明利害关系。经过调解员、记者真心实意和不厌其烦的调解,物业公司最终同意承担支付责任。
调解结束后,当事人感慨地说:“要不是你们,我们差点就拿不到钱了,你们一番浅显易懂的法律讲解,谁是谁非一目了然,懂法律就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