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县站讯随着中考的结束、高考成绩的公布,为防止党员干部借“升学宴”、“谢师宴”之名聚敛钱财和奢侈浪费等行为,该县严把“四关”,严禁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一是把好“预防关”。通过组织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移风易俗。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教育干部职工,及时将严禁操办“升学宴”的有关要求传达贯彻落实到干部职工中,对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进行摸底排查和统计汇总,提示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提前预警,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良风气的蔓延,整肃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是把好“纪律关”。严禁向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发“升学宴”邀请;严禁参加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举办的升学宴请;严禁大操大办或分批次、分地点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直系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及赞助费等,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或到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子女学习等各种费用。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家长举办的“谢师宴”。严禁使用公车送子女入学、外出旅游。严禁出现由操办“升学宴”行为引发的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把好“惩处关”。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根据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查实借升学宴、谢师宴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的,除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外,对责任人一次记6分。对不作为、慢作为,致使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借机敛财的,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监督责任。
四是把好“监督关”。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在推进作风转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来访地点、来信地址,搭建社会监督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反映和投诉。同时,督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接受党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