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7月21日讯 据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湘潭廉政网”消息,近日,经湘乡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湘乡市毛田镇原大坡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存辉开除党籍处分。
陈存辉,男,44岁,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湘乡市毛田镇原大坡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据查,陈存辉在担任湘乡市毛田镇原大坡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贪污、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湘乡市纪委决定给予陈存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