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县里的老房子 也有了“身份证”
株洲日报
 
07-21 10:26

株洲日报7月21日讯7月16日凌晨1点,攸县航运公司退休职工王建云还久久不能入眠。家中这套住了10多年的老房子,终于拿到了“身份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想想就让人兴奋。

王建云的这套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当初,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县航运公司集资筹建了3栋住房。房子虽然不大,但对于当时的王建云来说,依然是件大喜事——有了这处房屋,自己也算有了家业。

然而,随着县航运公司的改制,早期自建的集资房,规划审批、报建手续均不全,3栋房屋、24户职工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

为了这事,王建云和同事往县政府跑了许多趟,可规定的手续不全,哪个部门都不敢拍板。

今年2月,他和同事得知了一个好消息:株洲着力解决历史遗留房屋办证问题,如今,这项工作推广到了县域。

“除了房屋质量和消防不合格、有司法纠纷、房屋权属不清以及纳入征收和棚改范围的房屋,其余全部先办证,后补办手续。”县房产局工作人员告诉王建云,航运公司这3栋房屋也被纳入发证范围。

经消防、质检等部门联合审批合格,王建云和其他23户住户终于各自领到了一份“沉甸甸”的房产证。

据统计,上半年,攸县共解决历史遗留房屋发证484户,为年计划的83%,在各县市区中完成率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