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治理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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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9:08

会议现场 温德民 摄

桃江县委副书记向荣(中)在会上讲话,强调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纪律要求 温德民 摄

红网桃江站7月19日讯  (通讯员 温德民)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7月17日,桃江县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其辖区内经商办企业谋利专项治理工作。县委副书记向荣在会上讲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肖立新主持会议。

向荣强调,管好身边的人是新时期反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等工作提出的全新要求,也是“三严三实”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认清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认清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

向荣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领导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查,做到真查真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专项治理活动的时间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内容和纪律要求,并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相关处理工作,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治理将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其所在部门履行的公权力所涉及的领域内投资入股或进行其他营利活动的都列入专项治理范围。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审核抽查、整改落实三阶段进行,要求各部门单位在7月25前完成自查自纠,8月15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