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出台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细则
红网赫山站
 
07-17 15:39

红网赫山站7月17日讯  日前,赫山区出台专门文件《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益赫办〔2015〕24号,以下简称《细则》),细化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明确了处置方式、处置程序、政策界限和处置要求。

区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疏通党员“出口”、纯洁党员队伍、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提供了有力依据和具体办法。

《细则》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每年至少进行1次,一般与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进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足、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党员队伍思想稳定,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对确有不合格党员,所在党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基层党委应责成党支部及时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