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正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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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8

红网辰溪站7月17日讯(记者 张文竹 通讯员 杨昌伟)7月16日,记者从辰溪县财政局获悉,近期,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发放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将陆续发放到位。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文,出台《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上级政府派驻乡镇机构6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

根据《办法》,乡镇工作补贴月标准为,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440元,满30年500元。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100元。

《办法》规定,乡镇工作补贴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补贴,今后自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的时间,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目前,由于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还在进一步审核、统计当中,县财政局先行按200元/月的最低标准进行补贴预发,待审核统计工作完成后,县财政局将按《办法》的规定,对不同工作时间的乡镇工作人员实施工作补贴调整补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