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男子伪造合同骗走两“发小”近百万
衡阳晚报
 
07-17 09:17

园林工租办公室冒充房地产公司股东 ,将诈骗黑手伸向了熟人

伪造合同骗走两“发小”近百万

衡阳晚报讯(记者 金明达)刘某和肖某、李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还是小学、初中同学,而且刘某的父母是另外两人的老师。但谁也没想到,刘某竟会为了金钱打起了发小的歪主意,骗走了两位好友近百万元“工程保证金”。

日前,蒸湘公安分局华兴派出所已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老同学谈“大买卖”,谁知竟是陷阱

肖某与李某从老家出来后,一直在外地做生意,2014年9月前后,二人回到衡阳,随后与同学刘某一起聚餐叙旧。

刘某自称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他们公司正在开发某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万多平方米,目前正在招标,考虑到发小兼同学的感情,他决定将这个项目交由肖某和李某做。

因为三人从小一起长大且是同学,肖某、李某也没有多疑,相信了刘某的一面之词。为了展示身份和证实自己的说法,刘某又邀请肖某、李某一起来到自己在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室做客,到项目地点考察,这样的热情更让两人对刘某的说法深信不疑,但谁也没有想到,这根本就是一个陷阱。

一纸空文,骗走两人近百万元

刘某带肖某、李某参观完的几天后,他又找来两人商量,谎称在自己的极力推荐下,公司股东们都同意将某地产项目交由肖某与李某承包建设,但根据公司的程序,双方需要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而且还得支付一定的保证金。肖某和李某见老同学如此热心,项目又这么大,便同意了刘某的条件。

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肖某与李某向刘某缴纳了近百万元的工程质保金,项目将在2014年年底开工。可奇怪的是,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时间几个月了,刘某却始终以各种理由延迟开工。肖某与李某还发现,当时工程质保金的收款单据上盖着的竟然不是财务专用章,而是合同专用章,这引起了两人的怀疑,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

“欺熟”心理,让他将作案目标选择了发小

今年6月底,蒸湘公安分局华兴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对伪造合同诈骗同学肖某和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刘某根本就不是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只是在某房地产公司做园林方面的工作,他觉得同学、朋友的钱更好骗,才选择了老同学作为目标,开始实施诈骗。

“刘某先是在那家房地产公司大厅租了个房子办公,带肖某与李某进行参观后,又通过种种手段伪造了一份合同书和印章,通过这样的手段骗取了近百万元的工程保证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