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雨花区拆违主战场,黎托街道将拆违控违工作定为年度中心工作。针对辖区内违章建筑多、分布面积广、拆除难度大等特点,街道纪委主动参与到拆控违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拆违工作秩序,为拆违控违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一是围绕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拆违控违工作。针对具体的拆违环境,街道纪委出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程序,规范了巡查、上报、监督拆除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了事前发现报告、事中教育劝阻、事后配合强拆、善后稳妥控制的责任主体;明确追责办法,对控违拆违负有失察和失职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以及相关处理。机关党员干部参与违章搭建,或不带头自拆或利用职权包庇、干扰、阻碍查处违建的,一律视情形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充分发挥纪律约束作用。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与社区(筹委会)签订了责任书,把查违、拆违、控违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建立本级巡查、上级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督查网络,把违建控制在萌芽状态。对督促停工或拆除不力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对于瞒报、漏报违法建设行为的社区(筹委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社区负责人、拆违专干提出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的处理。今年以来,街道纪委约谈社区干部和普通党员4人次,对拆违专干提出批评2次,充分发挥了纪律的约束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突出重点,有效推动拆违控违工作。街道纪委始终坚持把加强对项目拆迁、拆违控违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做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根据各个阶段的重点项目和拆违任务,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面上督查与具体项目推进相结合,对各社区拆违控违工作的责任落实、任务完成、人员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督查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发出,有效推动了拆违控违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雨花区黎托街道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