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严明政府机构改革五条纪律
红网安化站
 
07-15 16:19

红网安化站7月15日讯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机构改革环境,日前,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纪律,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狠抓当前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通知要求,要严明政治纪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改革。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恪尽职守,坚决杜绝懒政、怠政现象,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认真执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分析和研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妥善应对,积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规范有序、及时到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切实加强对文书档案、资料、印章以及涉密文件的保管和交接,防止遗失和泄密事件。

要严肃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问题,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全县改革大局。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严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涉及的改革单位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突击调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随意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随意调入人员。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单位严禁借改革之机乱发钱财,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项目资金和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资金要做到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虚报、挪用、挤占、截留,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发放职工福利等。县审计部门必须对所有涉改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撤并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在涉改过渡期的跟踪动态审计。

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清理登记和财务清算工作,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得随意变更、毁坏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公款公物。

要狠抓当前工作。通知指出,当前我县面临的经济发展环境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地各单位要在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的同时,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因机构改革而“停摆”。要强力推进税收征管、重点项目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防汛抗灾、安全生产等当前紧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