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官受贿沦为阶下囚 曾当涉黑“保护伞”
永州日报
 
07-15 10:40

永州日报7月15日讯  近日,由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的罗某职务犯罪案件,经一审审理以受贿罪判决罗某有期徒刑五年。值得深思的是,被告人罗某在一年前还是国家四级高级法官、某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一年以后竟沦为阶下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于2010年6月至2014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某县法院副院长并分管该院刑事审判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8000元,受贿人次9次。罗某收受他人贿赂金额自2千元到3万元不等,涉案当事人不乏国家机关人员及涉黑人员。据悉,本案是市委、检察院、公安局于2014年查处某县涉黑案件打击“保护伞”系列案之一。(通讯员 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