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小偷行窃曾遭蛇咬后被电击坠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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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5:52

红网赫山站7月14日讯  一男子在行窃时曾经被毒蛇咬伤,但贼性不改,再次行窃时又被电击伤。近日,该男子因采取破坏性手段行窃,赫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1980年出生的被告人郭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2012年4月刑满释放。2014年8月底,郭某伙同他人到一工厂配电间,用氧割设备将变压器的外壳割开,窃取里面的线圈后离开;同年9月3日,郭某一伙再次到该配电间行窃时,郭某遭到毒蛇咬伤,被同伙送往医院治疗;10月11日,伤愈后的郭某又与同伙再次窜至该配电间行窃,郭某在拆取设备时,被电击伤倒地,后被巡逻的保安人员发现并报案。经物价部门鉴定,郭某等人因盗窃电缆、破坏变压器,造成该厂经济损失6.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伙同他人采用破坏性手段进行盗窃,致使公私财产毁损,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郭某系主犯、累犯,遂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对工厂造成的经济损失,郭某与另两名同案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