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降”垃圾砸中11岁男孩后脑勺
株洲晚报
 
07-14 09:53

株洲晚报7月14日讯事发南岳岭,男孩寰枢椎半脱位,肇事者仍没露面,警方介入调查

奉劝读者:高空抛物如抛良心,莫因一时之便种下祸因!

前天上午9点多,在荷塘区南岳岭一村8栋附近,11岁男孩小兆(化名)被一袋从天而降的垃圾击中后脑勺,砸倒在地上。小男孩忍痛爬起来回家躺着休息,由于父母在工地做事工期紧张,他在12个小时后才得以住院治疗。

然而,事发后,抛垃圾的人一直没有露面。昨天上午,小兆的父亲李先生选择报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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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玩伴11岁男孩被“空降”垃圾砸倒

昨天上午,在市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脊柱神经外科6号病房,小兆躺在病床上,脖子上套着颈托,不时发出呻吟声。

据小兆的妈妈罗女士说,小兆今年11岁。放暑假后,因为她和丈夫每天要去芦淞区某工地做事,儿子只能单独留在家。没想到,前天出现了事故。

这起意外发生在他们出门2小时后,当时小兆想去找朋友玩耍,在路过南岳岭一村8栋时,一袋垃圾忽然坠落下来,砸中小兆的后脑勺。小兆当场被砸倒在地。

罗女士发现小兆出事,已经是中午12点多。她当时回家做饭,忽然发现儿子有些异样,平时活泼开朗,会在家做作业或者玩手机的小兆,看到她回来没有像以前一样跑过来迎接,反倒躺在床上,也不怎么搭理她。

“我中午回家后,见儿子躺在床上,一摸他的头,都是汗,枕头也湿了。”罗女士说,她一再询问,儿子才告诉她被砸的事情。

小兆还说,砸中他的是一个挺大的蛇皮袋,他被砸倒在地后,头晕晕的,也没看清丢垃圾的人。一名男子上前询问他是否受伤后,他挣扎着爬起来,走回家躺到了床上。

头晕难受的时候,小兆给父母打了几次电话,可每次都是无人接听。他只能忍痛躺在床上,等着母亲回来。

“我回来的时候,他问我当时为什么不接电话,我好内疚。”罗女士说,儿子打电话来的时候,因为工地上事情多,她和丈夫都忙不过来,都没注意去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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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怎样?孩子第1和第2节颈椎半脱位

罗女士说,她和丈夫10多年前从娄底来株洲打工,始终在工地上做事,每个月赚不到多少钱。除了小兆之外,老家还有一个上初中的大儿子需要抚养。

发现小兆被砸伤之后,罗女士想带儿子去附近的诊所治疗,没想到诊所已经搬迁。想到丈夫还在工地上等她送饭,她无奈之下,做好饭后带着小兆一起去了工地。

小兆的父亲李先生4点下班之后,带儿子辗转几家医院,最终在晚上10点多将小兆送到离租房较近的市人民医院治疗。

由于没带那么多钱,3000元的住院费他当时都没交齐。

主治医生罗云介绍,小兆寰枢椎半脱位,寰枢椎指的是第1和第2节颈椎,会不会引起继发性的脊髓或神经损伤,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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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找到没?

家长报警,警方寻找抛垃圾的人

李先生说,他们一家生活拮据,难以筹集孩子的治疗费用。为了找到当时丢垃圾的人,他当晚把8栋所有的楼层业主房门都敲了个遍,没有人承认自己丢了垃圾。目前南岳岭面临拆迁,他也不清楚8栋哪些房间还住着人,哪些已经搬走了。

昨天上午,李先生向荷塘警方报案,目前荷塘警方已介入寻找抛垃圾的人。

律师说法

如果找不到具体的侵权人

不能自证的居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查证侵权人,相关单元的居民将实行“连坐”,即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小兆遭遇的情况,这栋建筑物的使用人,2层及以上的住户都有侵权的嫌疑,如果没有办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他们都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死亡,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具体情形,将会认定为“过失或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