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7月14日讯 (通讯员 黄福军 邓平惠) “太好了,这次我可以加500元每月的乡镇工作补贴吗?”近日,北湖区保和镇乡干部彭文相激动的问人社局工作人员,“是的,您在基层工作了37年11个月,按政策可以享受500元每月的乡镇工作补贴!”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根据(湘人社发〔2015〕53号)文件精神,北湖区对本辖区内8个乡镇及财政局、林业局、畜牧局、司法局派驻乡镇机构6个月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进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审批。本着“从严掌握,先易后难”和“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北湖区人社局要求各单位于7月5号前上报工作人员乡镇工作履历情况,累计2015年6月前在乡镇工作年月数,个人签名确认。并由组织部、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核实严格把关。确保乡镇工作补贴按年限对照标准准确发放。
此项工作实施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人社局加班加点于7月8日完成了全区339名乡镇工作人员的年限核实及补贴标准的审批工作。确保了乡镇补贴于7月10日前发放到位。乡镇工作补贴最低标准200元,最高达500元每月,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