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赫山站7月13日讯 7月9日,新市渡司法所通过调解成功帮助一位83岁的老人拿到人身损害赔偿款。
7月1日,新市渡镇新凤村村民卜某骑电动车经过该镇集市时,与路人刘爹发生刮擦,致刘爹摔倒受伤。卜某赶紧将其送医救治。经检查,医生发现刘爹左脚骨折,卜某马上将其从卫生院送至益阳某医院进行手术。为了尽快凑齐医疗费,刘爹女儿刘某某跟卜某达成口头协议,由卜某支付1万多元的医疗费,以后不再起争议。
随着治疗的深入,刘某某发现已经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了,再联系卜某时,他提出之前已经“私了”,不能再找他要医疗费。于是刘某某来到新市渡司法所求助。
了解案情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卜某,在村干部的参与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肯定了卜某及时将刘爹送到医院、当场支付了医疗费的行为,同时动之以情地调解:除了卜某之前支付的1万多元外,刘爹的后续治疗又花去近1万元,老人家年纪大了,恢复要比常人慢,以后需要子女轮流照顾,希望卜某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赔偿。经过反复做工作,卜某同意再次支付刘爹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6800元。此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其余无异议。
至此,一起“私了”后再起争议的损赔纠纷成功化解。调解结束后,调解员告知刘某某,出现类似情况应注意及时找到现场目击证人,并保存相关证据,或者报告交警部门处理,防止“私了”后再起争议走司法程序时,无法取得现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