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严格落实"四不准""四严禁"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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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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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下午,全市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红网娄底站7月13日讯(记者 李响炮 通讯员 袁愈雄) 娄底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义务教育违规招生、“关系生”择校入学及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7月10日下午,全市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控制、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招生分片划区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4年,为切实化解城区大班额,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克服重重阻力,采取规范招生举措,在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划片招生和阳光招生。从去年秋季开学的情况来看,这项政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生班级降到65人以下,老生班级降到75人以下,圆满实现了市人大提出的班额控制目标,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第一次有了实质性突破,得到了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广泛拥护。

会议指出,尽管在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中取得了成效,但在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个别学校没有完全按照政策落实;大部分县市区没有联动,以致大班额化解工作的效果仅限于中心城区;一些单位把关不严,以致产生不规范招生行为;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以致一些群众产生误解。

会议强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四个不准”和“四个严禁”来规范招生,即:不准更改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不准跨区域进行招生,不准拒收政策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不准拒绝区域内符合就读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严禁招收通过“写条子”、“打招呼”择校入学的“关系生”,严禁以考试、竞赛、面试、表演等形式进行“以分择生”、选拔性招生,严禁依据培训学校(机构)的考试结果进行招生,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市委正厅级干部肖新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宏业,副市长甘跃华,市政协副主席吴合群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