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报7月13日讯 7月7日至10日,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带领省督查组一行深入湘西州,对湘西州贯彻落实湘发[2014]3号文件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老字号品牌的传承创新及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古丈县扶贫工作进行调研。省政协副秘书长路阳、省政协文史学习委主任张智军陪同督查调研。州委副书记刘小明主持督查汇报会。州委常委、副州长贾广东,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州委主委刘小刚,州政协副主席贾高飞、石红出席汇报会,驻州省政协委员、8县市政协负责人参加汇报会。州政协副主席宛庆丰陪同调研考察。
督查汇报会上,刘小明代表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汇报了贯彻落实湘发[2014]3号文件情况;贾高飞代表州政协汇报了贯彻落实湘发[2014]3号文件情况;8县市政协负责人分别作了汇报。
2014年,省委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着力提升我省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深入推进我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转发〈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发[2014]3号,以下简称《规定》)。对此,中共湘西自治州委高度重视,抓实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加大对政协履行职能的支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强化政协履行职能的保障。全州各级认真贯彻落实,重视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氛围基本形成。
张大方指出,《规定》下发以来,中共湘西自治州委高度重视,组织了多层面、多种形式的学习,并结合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规定》的文件,为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营造了良好氛围,充分体现了中共湘西自治州委高度的政治自觉,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理念和作风。湘西州各级政协以《规定》出台为契机,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政协工作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其不少做法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值得充分肯定,也为省督查组提供了思考和启发。
张大方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要牢固树立协商民主的理念,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遇事多商量,办事多商量。要掌握协商民主工作方法,通过广泛地协商,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集聚智慧,使各项决策、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民主,更加富有成效,从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制度保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定、规范或办法、细则,使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协商活动,发挥协商民主在地方各项事务中的优势和作用。三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加强学习,改进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具体来说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四种能力。
督查组一行还调研了保靖县黄金茶产业、永顺县老司城及古丈县扶贫工作。(记者 童光丽 通讯员 谭必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