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大出台考试办法促推法治建设
红网沅江站
 
07-10 16:32

红网沅江站7月10日讯  (通讯员 邓华圣刘德军)“近期,市人民政府将有任职议案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议决。你们要提早做好准备,尤其是要按照人大常委会最近出台的考试办法,做实提请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7月8日,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连建华向联工委的工作人员反复进行了叮嘱。

连建华所提到的“考试办法”,便是今年6月23日沅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该“办法”对法律知识考试的目的、对象、内容、形式、方法,以及组织领导工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试行起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办法”在考试结果运用上突显出了“刚性特征”:“实行试题百分制、闭卷考试的方法”, “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暂缓提请任命,可以在下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补考一次;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者,年内不得再提请任命;未参加考试者,不提请任命”。

该“办法”的出台和试行,旨在贯彻落实《沅江市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加快法治沅江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督促提请任命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促进提请任命人员增强人大意识和提高受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办法”也较好体现了对拟任命人员的“柔性关怀”:“考试一般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2日前进行,考试有关事项及考试复习范围由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于考试5日前通知提请任命人员”, “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完全可以相信,该“办法”的出台和试行,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沅江建设中必将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