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木屋紧靠9楼窗台,业主们认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 李永亮 摄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讯私自破墙开洞后,株洲市一小区业主在隔壁单元的楼顶搭建木屋做雨棚,业主的身份是市安监局一名科长,他称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不需要审批。
“一个管安全的公职人员竟不知道这不安全!”近日,株洲市芦淞区嘉盛雅苑3栋楼顶突然冒出一间木屋。因质疑木屋对楼体安全造成威胁,业主就此投诉。事后,当地城管部门认定,木屋为违章建筑,但业主株洲市安监局职安科科长王某拒绝签字整改,这激怒了众业主。同时,城管部门进一步表示,如果业主继续拒绝自行拆除,将强行拆除木屋。
【隐患】
破墙后在隔壁楼顶建木屋
木屋建在嘉盛雅苑小区的3栋1单元楼顶。1单元只有7层高,但这栋楼的2单元却高达18层,由此1单元楼顶的木屋正好与2单元的8楼齐高。
木屋是2单元802业主依墙所建。记者注意到,木屋约30平方米左右,屋顶十分接近楼上902的窗台。“6月底开始建的,他讲靠近我家窗台是为了方便防水。”902业主陈女士认为,木屋不可能获批,对这种违章建筑坚决不能容忍。“天气这么热,楼上一个烟头丢下来就可能引燃木屋,存在着重大火灾隐患。”
除此之外,让业主们更担心的是,802业主在墙体上私自破墙开洞,威胁了整个楼体安全。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证实,没有通道可通往1单元的楼顶。物业曾就此制止,但业主无动于衷。
业主们认为,802业主之所以如此蛮横,是因为其是株洲市安监局的一名领导。记者查证,业主姓王,为株洲市安监局职安科科长。
【业主】 “不违法,不需行政审批”
王某说,自己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就是看中了楼顶的露台,于是在设计装修中,在1单元楼顶建了这间木结构的雨棚,“花了好几万了。”
“我在自己的楼顶搭,不影响别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不需要行政审批。”王认为,自己所搭木屋并未影响他人,不存在违建的说法。“我是管安全工作的,这符合安全的需要。如果我违法了,我拆。但我查了一下,我没有违反任何一个法律规定。”
部门回应
城管:业主拒收整改通知书
管辖嘉盛雅苑小区的贺家土街道城管中队一名张姓负责人说,经过调查,802业主的搭建行为违规,要求业主自行拆除。一开始,经蹲守没有找到业主。7月2日,他们通过社区联系上对方,出具了整改通知书,但其拒绝在上面签字。
这名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已经在现场对业主不配合执法的行为进行了取证,如果业主继续拒绝自行拆除,城管中队将联合上级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强行拆除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