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站7月10日讯(通讯员 李伟 王杨)近日,从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利管理部获悉,近日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在慈利县已正式实施。
新政策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45万元。(从2015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
新政策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从5月1日开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降低至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50%降为30%,暂停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三:贷款认定年限由2年放宽至5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可凭五年之内的购、建房相关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四:子女为父母在农村建房,父母、子女互相在城镇购房,均可凭相关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五:省内其它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在张家界范围内购房,均可在张家界办理按揭贷款。
另外,租房也可支取公积金。凡在张家界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全市范围内无房且租赁住房的,自今年起,每年凭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即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上年房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