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标准
常德日报
 
07-09 17:32

常德日报7月9日讯 石门县地税、规划、国土、民政等相关部门经过2个月的协调配合,完成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调整。去年该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1194万余元,随着本轮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调整,预计每年可增加城镇土地使用税295万元左右,增幅达25%。

据悉,2011年,该县规定基准地价评估的地域范围为县城区和所有乡镇所在的集镇规划区,总面积为45.65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县城区25平方公里,乡镇集镇规划区20.65平方公里。从今年开始,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部分区域的核定,该县实行新的基准地价,城区面积增加了9.54平方公里,总面积达到55.19平方公里。基准地价的调整,促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需要相应调整。(记者文凌燕通讯员文书瑜郭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