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现霸王条款 宁远工商开出4000元罚单
宁远政府网
 
07-09 17:22

宁远政府网7月9日讯  近日,宁远县工商局对1家使用“霸王条款”的货运经营户开出了4000元的罚单,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今年5月,该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物流市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从事货物托运使用的托运凭证上清楚标注了“一切货损在总价值2%以内属正常损耗,易碎物品不保价,只负丢失责任,发生损坏由托运人负责”等内容,其行为涉嫌使用“霸王条款”,该局决定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格式条款,免除了自身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局遂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