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留守女童遭强暴 被告人获刑八年
永州新闻网
 
07-09 14:43

永州新闻网7月9日讯(通讯员 张健 唐明)近日,由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强奸案经审理后得到判决,被告人黄某因酒后邪念奸淫同村8岁留守儿童,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4年底一天,被告人黄某酒后回家,看见几个小孩在家门口侧面沙堆上玩河沙,便喊她们不要玩沙子。听到被告人黄某的叫喊声后,有些小孩跑了,还有几个继续待在沙堆边玩耍。黄某下楼走近沙堆与小孩们说了几句话后,在酒精作用下对天真无邪的8岁小小(化名)动起邪念,以叫小小去家中认字为由将其拉入家中,抱到二楼房间床上,将其奸淫。被告人黄某奸淫未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害人系不满12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应对其从重处罚,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普遍,父母在外务工,将孩子留给家中老人照料,但老人只能保证孩子温饱,对生理、心理健康方面疏于顾及。而儿童对社会生活中许多事物缺乏辨别能力,且未接受过相关性教育,对猥亵、奸淫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不清楚。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的幼女受到伤害会给身心造成巨大影响,甚至给今后人生留下阴影。家长、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关爱与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守护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