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筹备出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退出办法》
红网衡阳站
 
07-09 12:46

红网衡阳站7月9日讯 记者卢幼莲 见习记者石珊报道 业主缴费“爱缴不缴”,物业公司“说走就走”?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目前我市正筹备出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退出办法》,将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规范退出机制,减少不必要的矛盾与纠纷。

日前,衡阳新闻网报道了中大名苑物业情况。衡阳中大名苑小区乱象丛生,盗窃案不断,垃圾无人清理。居民找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不管,找物业管理公司已经跑路,小区业主也联合不起来,中大名苑小区陷入混乱。

针对中大名苑小区业主面临的境况,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贺红健回应,“可采取由社区、街道、原物业公司、所在片区派出所、业主代表等多方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共同协商解决。经过50%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原物业公司,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部分业主说自己的物业费已经交到了2015年8月份,而铭兴物业4月底就撤场了。如果换新的物业公司,那么业主多交的几个月的物业费该怎么办呢?

贺红健说:“新旧物业公司交接时,必须厘清各项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小区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期间服务费、多收的业主物业管理费以及追索欠费等。原物业公司不能缺席,且需要协助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小区居民唐阿姨在采访过程中说,“小区物业这样的情况,每个住在里面的人都不会舒服。我愿意去召集大家开业主委员会,征求大家的意见,我会尽量说服大家携手共同重新聘请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接管我们小区的物业。”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衡房集团党委书记聂琦行透露,他说:“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退出办法》将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退出作出约束,如:物业公司必须提前3个月告知退出的原因、时间,承担的违约责任,且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同时还要告知当地区一级的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新老物业公司要顺利进行交接,移交各种数据、资产、人员等。同时,《办法》对业主不愿交物业费的现象,也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议,如将公务员欠缴物业费的记录纳入公务员考核系统,将物业服务费缴纳记录纳入个人社会征信体系,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