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林地办纸厂 企业破坏生态平衡被公诉
红网嘉禾站
 
07-08 17:26

红网嘉禾站讯 (通讯员 谢思宇)发展经济始终是社会发展的工作重心,但却不能以破坏环境作为代价。嘉禾县刘某平原是当地知名的企业家,但其开办的纸厂因违规占用了大量林地,破坏了自然环境与生态平衡,给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近日,嘉禾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对被告人刘某平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

刘某平于2000年与嘉禾县石桥镇岐峰村委会签订了租地合同,租用该村河坝、舟头山(经查用途为林地)等地使用。2003年开始,刘某平将舟头山整平,硬化地面,建设厂房,开办了嘉禾革平再生纸厂,企业效益可观。2009年、2010年刘某平还将剩余的林地分别租赁给珠泉镇人刘某春、普满乡人王某秀建设厂房办厂,但两人均以刘某平的名义办厂。经查,至案发刘某平仅办理了1168平方米的耕地用地手续,对所占用的林地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所使用的林地用地手续。经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鉴定:嘉禾县革平再生纸厂占用林地面积15亩,其中宜林地面积11.3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3.7亩。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刘某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额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