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奶业发展条例(修订)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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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5:15

红网城步站7月8日讯  (通讯员封明海)7月7日,从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获悉,《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修订)》自7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自去年以来,城步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条例》列入当年工作计划,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修订工作方案,组织修订工作人员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的奶业发展状况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学习借鉴外省奶业管理及立法先进经验。修订过程中,坚持以《民族区域自治法》、《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紧密结合实际,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适应现行奶业生产发展要求的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小组还就奶农合法权益保护、奶源基地建设、草山的保护和利用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广泛征求市县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奶牛养殖户、群众代表的意见,并邀请省人大民侨外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具体指导。2014年11月3日至7日,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先后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12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后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修订草案正式文本;2015年3月16日,城步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5月2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条例》;6月25日,城步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修订)》,自7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更加注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奶农、《条例》与上位法的关系,突出解决奶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并增加了乳品质量安全、奶牛基地标准化建设、草地保护、动物防疫管理、生鲜乳生产与加工五大方面的内容,更加符合该县奶业生产发展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全县奶业生产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