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洪江区站讯(通讯员 粟建成) 近日,怀化市洪江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之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易某某在强制拘留期间终于服软,承认错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某、易某某系朋友关系(谢、易为夫妻关系),2013年分3次向胡某某借款共计10万元,申请人自2014年催要借款,被执行人拒不归还。 2014年3月7日,申请执行人胡某某起诉至洪江市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谢某某、易某某归还借款。洪江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偿还借款10万元。2014年6月,胡某某向洪江市法院申请执行。后因种种问题,由怀化市中级人民院指定洪江人民法院执行,我院执行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本着和解为主的目的,不辞辛苦,多次驱车前往安江被执行人家中,希望能够和平解决这起纠纷。但被执行人易某某态度强硬,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经查明,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但被执行人易某某除在雪峰花园有一套住房之外,在谢某某老家还有一套,按规定我院准备对雪峰花苑住房进行勘验、评估。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不予以配合,且扬言“如果有谁要卖她的房子,她就死给谁看”,以此威胁法院,致使该案执行陷入僵局。后经执行法官讨论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于2015年6月2日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易某某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经过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开导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易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答应与胡某某协商还款事宜,并最终与其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