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7项
湘潭日报
 
07-0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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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一度的湘乡市壶天火龙灯会上 ,孩子们举着牌灯、花灯走在队伍前列,他们在感受快乐的同时,也传承了文化。(资料图片刘建强 摄)

湘潭日报7月8日讯(记者 付鼎臣 通讯员 袁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代代传承的宝贵财富,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文化习俗的改变,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逐渐被人们淡忘,甚至面临失传的窘境。目前湘潭非遗保护现状如何?传承之路又该怎么走?连日来,我们就这些问题走访了湘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非遗中心”),采访了部分非遗传承人和基层非遗专干。

非遗保护任重道远

“湘潭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有着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市非遗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开展不到十年的时间,在起步之初,没有经验可借鉴,没有典型可学习。一切都得依靠自己的力量,到田野山间走村串户,进行拉网式普查,并一一登记造册。”

现在,我市的非遗工作者对湘潭的非遗 ‘家底’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据统计,目前湘潭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1项,省级3项,市级23项,区县级80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名,省级传承人3名,市级传承人5名。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非遗保护现状堪忧。”这位负责人告诉我们,城市化带来的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将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缩小。这些来自于民间、扎根于乡土的文化传统以及构成的文化遗产,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且任重道远。

如今,市非遗中心将湘潭的非遗项目划分为优势项目、保护项目、濒危项目,并开展了针对性的保护。如,对濒危项目,尽快申报为保护项目;对保护项目,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对优势项目,进行前景规划。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非遗传承关键靠“人”

然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比保护难度更大的是传承,而传承的关键是“人”。“几千年来,为非遗保护作出最大贡献的就是世代相传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活态传承’。可以说,光保护不传承,非遗终归还是会退出历史舞台。”市非遗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虽然对非遗项目进行了相应的保护,但它们的生存和传承依然不容易。在采访中,不少代表性传承人表示,现在如果光靠技艺谋生,养家糊口都比较困难。而且,社会上真正愿意主动学艺的也不多了,后继无人是他们普遍担心的问题。

对于这一点,在基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非遗专干蒋河也深有体会。“拿韶山山歌来说,虽然有年轻人愿意接触、学习,但由于文化环境和审美观念发生改变,演唱时很难把握方法和音调。因此,想要保持山歌的原汁原味,关键还是得靠人。”蒋河说。他认为,非遗的传承还需靠提高人们的文化自觉,才会有心关注、不断认知。“最起码要对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认知认同。”

保护工作从未停歇

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工作有着现实的困难,但对我市的非遗保护步伐从未停歇。

我们从市非遗中心了解到,我市非遗保护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抢救性保护、恢复性保护、数字化保护和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主要是针对濒临失传且不可再生“非遗”项目;恢复性保护就是重新恢复项目制作、展示流程;数字化保护就是通过视频、数字档案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生产性保护就是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

“现在,有很多人提出要通过市场,保护和推广非遗,这是与现代社会接轨的一种表现。”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可以利用市场,但不能盲目追求利用,使文化遗产变味。毕竟,保持‘原真性’至关重要。”

基层非遗工作者蒋河也认为,要让非遗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应该让非遗从民间来、回民间去。只要这样,非遗才能找到最适合它生长及开花结果的土壤,以便更好地传承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于2011年颁布实施,《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即将出台。”市非遗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也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