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冈站7月7日讯 (周晓龙,谭赟静)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武冈市《关于实行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办发[2015]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实施办法》旨在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法制性,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办法》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末位表态的形式,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三是末位表态的范围,包括公务员录用、财政收支预算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以及其它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四是末位表态的程序,包括事前告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以便班子成员有充足时间征求意见,进行思考和酝酿;议事时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同时会议要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拍板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五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有关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