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载重12吨货车载货达73吨 罚款1500元
永州日报
 
07-07 11:38

永州日报7月7日讯  7月2日,江永交警大队在开展货车超载超限整治工作中,查获一起货车超载600%的严重违法行为,货车驾驶人周某棠因实施货运车辆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当天下午,该县交警大队在S325线白水桥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的货车进行检查。16时12分,一辆号牌为湘M41985的红色重型货车满载砂石向执勤点驶来,执勤交警发现正常行驶的货车突然在执勤点前150米处停下,发现情况异常后民警快速走过去,依法对驾驶人周某棠进行检查。面对交警的质疑,周某棠辩解道:“货车要加水,所以停了下来。”随后,执勤交警检查发现,该货车的车厢比行驶证照片上车厢的高出近一倍,运载的货物高出车厢近100厘米。执勤民警立即将货车进行过磅,结果显示,这辆核定载质量为12吨的货车,实际载货重量居然重达73吨,超载比例超600%。

据周某棠交代,为了省时省力,多拉快跑,他便怀着侥幸心理,私自将货车栏板进行了加高,原先要两三趟才能拉完的货现在跑一趟就行了。执勤交警对周某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将加高的栏板拆除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