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邵站7月7日讯 (通讯员 周文芳)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打击无证开采、一证多采及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从而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7月2日,新邵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国土资源局、煤炭局、经信局、安监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胜利煤矿、七四煤矿依法实施关闭,对龙羊煤矿、龙十煤矿、新邵煤矿采取奖补方式关闭。
对于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非煤矿山,该县将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