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参保范围内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可自由接转
红网张家界站
 
07-07 08:43

红网张家界站7月7日讯(通讯员 秦玮 刘东昌)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今起,在张家界市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范围内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可自由接转,参保对象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任意选择一种参保方式进行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待遇。

按人社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由参保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有关申请资料,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便可办理相关关系接转工作。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必须缴足15年,达到退休年龄条件且已确定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时方可申请办理。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自由接转工作事关广大参保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建立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各界热切期盼、广泛关注。为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落实,张家界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作出的工作部署,充实人员力量,抓紧开展培训,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系统,确保业务经办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