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新晃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拟在教育、卫生部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7名,有关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涉及单位5个,计划招聘岗位总类20个,人数 57人。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五) 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的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六)限本县籍少数民族的岗位要求在2015年7月13日前具有本县籍,原籍(生源地)在新晃或夫妻一方具备新晃户籍的均可报考。
(七)年龄界限: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0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 13日-2015年7月17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新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社局7楼709室)。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居民户籍地在农村的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子女凭相关证明可免交考务费)。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 25日。
(二)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限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工作人员(二)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2、乡镇幼师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左右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为师范类专科内容,含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内容。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其他医卫类专技人员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左右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含《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时事、政治等。
(2)专业知识中临床、妇幼、防疫、影像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书籍内容;护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含部队)指定辅导用书201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考急救包》;中西结合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唯一推荐用书《医师资格考试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检验岗位专业考试范围为《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预防医学技术)》、《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习题集丛书》、《2015预防医学技术习题精选》等书籍内容;针灸推拿专业考试范围为《2014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上、下册》等书籍内容;疾病控制岗位专业考试范围为《2015(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指导用书(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2015(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模拟试题解析)、(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2015(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指导用书)(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等书籍内容。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三)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准考证于7月21日至 7月23日前在报名处领取。
(四) 本次考试综合基础知识部分无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五)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后,①调整招聘计划;②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工作人员(二)岗位根据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的,经人社局批准后核减招聘计划。
2、其余岗位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1、乡镇幼师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内容为幼师五项(弹、唱、跳、讲、画),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医卫类专技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新晃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工作人员(二)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答辩及实际操作,并对应聘者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细则另行规定。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工作人员(二)岗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其他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乡镇幼师职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
八、体检、考察
(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间:定于2015年8月下旬。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5年9月上旬。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 舒中美 6222555
县 纪 委 胡淋坤 6223899
县人社局 杨明周 6221877
县教育局 杨剑云 6221133
县卫生局 杨汉中 6222458
十、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乡镇医卫类专技人员由县卫生局统筹安排聘用岗位。新晃县乡镇学校幼师岗位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优先选择岗位。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8910 0745--6221877。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