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7月6日讯(杨燕如) “感谢法官,感谢党,你们是真真实实为老百姓办事啊,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没忘记我,我一家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近日,碧朗乡稳溪村44岁村民杨某接过县人民法院法官递上的9.8万元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连声感谢。
2005年7月22日15时左右,34岁的杨某等10余人,坐上了姚某驾驶的拖拉机,车行至中寨镇石凉亭往比足方向约130米处时侧翻在公路里坎边上,造成杨某L1椎体粉碎性压缩性骨折、L12椎体前滑脱及椎管狭窄、L2椎体左侧横突撕脱骨折、脊髓损伤截伴二更潴留。目前,杨某仍存在截瘫,双下肢肌力0级,大小便失禁,属1级伤残。
2006年4月14日,县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姚某赔偿申请人杨某各项损失202684元。判决生效至今,肇事司机分文未付,且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案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如今,申请人杨某已与妻子离婚,一直照顾自己的年逾古稀的父母也身患重病,儿子在高校就读,生活极其困难。今年3月8日,申请人杨某向新晃法院反映了困难情况,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为切实缓解杨某的困难,新晃法院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积极奔走,终于为杨某争取到司法救助基金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