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创新六大机制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新常态
红网绥宁站
 
07-06 11:38

红网绥宁站7月6日讯  绥宁县把创新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全县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创新建立“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基础提升、产业扶贫、政策兜底、工作推进”六大机制,推动“扶贫开发方略由粗放向精细、扶贫力量由分散扶持向集中攻坚、扶贫绩效由注重当前向着眼长远”三个转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协同的扶贫开发工作新常态。

建立“到村到户”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由谁来扶的问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帮扶”的原则,扎实开展四个精准到村到户工程,变政府“独角戏”为社会“大合唱”。一是机关驻村扶贫工程。对全县100个贫困村和26个非贫困村的高寒山区村分两轮实行县级领导联点、部门支持、工作队驻村帮扶。第一轮除省、市驻村帮扶的11个村以外,再启动61个村,由县处级领导联点(其中县委常委每人联系2个村)、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安排工作队常驻,一定3年。驻村扶贫工作队由支持单位委派,队长兼任所驻村第一支部书记,主要任务为“12+3”,“12”即水、电、路、业、房和环境整治“六到农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政策、低保政策、五保政策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3”即基层组织建设、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所驻村贫困户精准脱贫。二是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程。安排全县所有副科级以上机关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乡镇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与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其中县级领导每人帮扶不少于4户,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每人帮扶不少于3户,班子成员每人帮扶不少于2户,其他科级干部每人不得少于1户,原则上同一单位的干部集中安排在同一个村,实行一定两年、脱贫解约。三是先富带后富工程。组织2008年以来享受过政府项目资金扶持的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自愿认领、帮扶贫困户,原则上一定两年、脱贫脱钩。鼓励县内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通过提供就业岗位、订单采购农产品、共建生产基地、联办专业合作组织、投资入股、科技承包和技术推广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四是社会志愿帮扶工程。建立社会扶贫爱心平台,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构建社会化“大扶贫”格局。上述“志愿帮扶”、“先富带后富”、“结对帮扶”的主要任务为确保贫困孩子不失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贫困家庭不愁吃、不愁穿,确保贫困家庭有1门以上的脱贫致富路子或产业发展项目,但不承担相应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问题。坚持扶贫先扶智,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作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首要大事,努力让每个贫困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一是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因贫失学、辍学。通过结对帮扶和政策帮扶,坚决确保贫困户家庭孩子完成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坚决确保贫困户家庭孩子不因交不起学费和生活费而放弃或中断高中、高职、大(中专)学业,切实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二是实施益智增技培训工程。围绕贫困对象提高技能、培养专长、增强致富增收能力,加强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培训,真正使贫困农户学会几项就业增收技能。为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保障有愿望的贫困农户有平台、有机会参加实用技能培训。改善培训内容,拓宽师资选择范围,支持企业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完善“基础提升”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贫困村生产生活基础薄弱的问题。坚持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推行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的“四自”建设模式,重点实施九大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向贫困村落延伸、向薄弱环节倾斜。一是道路畅通工程。实现贫困村村村通水泥路,力争打通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危桥改造。加快通组公路建设,根据全县摸底情况,给予定额县级补贴。二是人饮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优先支持有水源、有自筹资金、相对集中人口较多的贫困村建设人饮集中供水工程,确保不在集中供水范围的农户有安全、可靠的饮用水源。优先安排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加大贫困村小水渠、小泵站等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力度,加大贫困村灾毁设施改造力度。三是电力保障工程。今、明两年,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未改村农网改造。四是清洁能源工程。优先安排贫困村电气化建设,加快推动农村沼气池建设和太阳能普及,积极发展光伏产业。五是通信网络工程。加大贫困村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实现全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讯网络全覆盖,基本形成宽带接入能力。六是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按要求实施好上级下达的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并优先在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实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长期通、优质响。七是环境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到2020年底,集中居住10户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治理必需的设施实现100%覆盖,行政村治理设施、环卫队伍及治理运行机制实现100%覆盖。加强水源涵养保护和生态修复,实施中小河流和水土流失治理。八是生态保护工程。优先在贫困村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林、荒山荒地造林等林业生态保护工程,优先在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实施秀美村庄建设和河道绿化工程。九是易地搬迁工程。坚持适度集中搬迁、统建为主的迁建模式,分期分批在集镇、中心村建设一批搬迁移民扶贫安置区,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深山区群众以及非深山区有搬迁意愿的扶贫对象移民搬迁4000人以上。

健全“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贫困户脱贫致富门路不宽、渠道有限的问题。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宜商则商”的原则,坚持“一户一业、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因地制宜发展扶贫特色产业,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贫困村村村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户户有致富项目。一是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引进和支持发展楠竹精深加工、食品加工、茶叶加工、中药材加工、旅游商品加工等农(林)产品加工企业。鼓励贫困户与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建立订单关系,鼓励农产品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将原材料粗加工、半成品加工移植到乡、村,带动扶贫对象就近创业就业。鼓励农产品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二是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鼓励扶贫对象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力争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都建有一个以上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生产标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市场价格、统一包装销售,建立风险规避机制,解决以丰补欠的问题。规范财政支持专业合作社机制,贫困家庭人口占合作组织会员总数比例低于30%的专业合作社不得享受政府扶助。三是积极为贫困户提供生产资料、种苗(子)。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主选择相结合,分年度制定产业发展计划,明确主推品种,为贫困户优先免费提供化肥、种苗、种子等生产资料,引导扶贫对象发展特色种养项目。四是发展农村电子商户。依托神农金康等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农业。依托电商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给予培训补贴,电商企业在绥组建客服团队按1000元/年·人给予奖励,电商企业销售绥宁特色农产品,县财政按实现税收额给予相应奖励,鼓励电商企业与贫困户建立农产品供应链。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实施金融支持工程,设立贫困户小额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和面向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奖励基金,鼓励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等面向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支持联户联保。

建立“政策兜底”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特殊特困人群积贫积弱的难题。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两手抓,注重发挥惠民政策的兜底功能,对扶贫对象优先落实“七个到户”,保障特困赤贫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贫困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一是危房改造到户。优先安排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制定和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逐步提高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到2020年完成贫困户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是优待抚恤到户。属于贫困户的义务兵家庭按每户每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优待金,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三是社会保障到户。帮助扶贫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低保户、“五保户”、贫困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四类扶贫对象实行兜底保障,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扶贫对象全覆盖。四是最低生活保障到户。健全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推进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上级政策规定适时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五是医疗保障到户。将所有扶贫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扶贫对象在县内住院实行住院费用担保,无需全额垫付医药费用,并实行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六是临时救助到户。对因病、因意外伤害、因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逐步提高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救助水平。七是优先助残扶贫到户。进一步落实助残扶贫相关政策,对属于扶贫对象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救助、创业扶持、保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健全“工作推进”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扶贫开发工作合力不够的问题。加大统筹、协调和改革力度,构建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推进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高位推进机制。县里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由挂职常委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成员单位抽调干部集中办公。各级各部门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扶贫工作格局。二是建立资金筹措管理机制。从今年开始,采取“扶贫专项资金用活、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农民培训资金切块、部门帮扶资金到位”的方式,县财政筹措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用于精准扶贫。改变资金使用方向,扶贫资金总量的70%要用于产业扶贫和救济,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直接用于扶贫对象。三是建立精准管理机制。扎实开展进村入户调查,进一步做好贫困对象复核工作,坚决杜绝“穷人帽子富人戴”现象,科学合理确定扶贫对象。建立精准扶贫对象信息库,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监测管理机制,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四是改革扶贫考核评价机制。从今年起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对市属县直部门、乡镇绩效文明考核评估范围,实行单独考核。把贫困村整村脱贫、贫困户稳定脱贫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