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邵阳7月5日讯 碰巧听到了室友存折的密码,便一而再再而三地盗窃其存折取钱,先后盗取了7万余元。7月3日,新邵县法院通报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李某和周某是新邵某公司的临时工,两人住同一间宿舍。周某平常习惯将存折藏在自己的枕头下,并在与室友的聊天中不经意透露了存折密码。于是,李某知道周某存折密码后心起歹念,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分7次盗取周某的存折取款共计72400元。 每次取完钱后,李某又将存折放回周某的枕头下,以致在这期间一直未被周某发现。 过了一段时间,周某发现自己存折内的钱丢失后报案,才知道是室友所为。
今年2月3日,李某被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了所盗财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记者刘双 实习生杨卓通 讯员肖宙)